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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日期 : 2012-12-15 发布者 : 管理员 浏览量 : 3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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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使党的队伍永远保持先进性,充分发挥每个党员在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1、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
    2、对申请入党人进行谈话、帮助、教育和考察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4、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5、确定和培训发展对象
    6、填写《入党志愿书》
    7、政治审查
    8、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9、上级党委审查、谈话
    10、公示
    11、党组审批
    12、预备党员宣誓
    13、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14、预备党员转正
    二、发展对象必须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
    2、政治审查合格。
    3、本人对党有正确的认识,入党动机端正,作风正派,能自觉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
    4、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多数群众认为其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三、政治审查
    发展党员需要进行政治审查,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1、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2、发展对象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3、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与其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面貌、现在职业、政治表现、与本人关系等项内容。
    对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政审的范围是:直系亲属主要是了解其父母、配偶、成年子女和抚养其成长的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主要是其岳父母、公婆等。
政治审查的基本办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四、确定重点发展对象的程序
    1、听取党小组和培养联系人汇报培养考察意见。
    2、党支部组织委员汇报综合考察意见和政审材料。
    3、党支部审阅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全部材料。
    4、支部大会酝酿讨论,初步确定发展对象名单。
    5、将初步确定的发展对象名单交给各党小组讨论。
    6、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7、支委会认真讨论、综合分析,集体确定重点发展对象。
    五、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程序
    1、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党员应到人数必须超过本支部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的95%以上才能开会。
    2、发展对象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和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3、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培养考察情况和意见。
    4、支部对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入党条件提出意见。
    5、到会党员讨论,发表意见。
    6、支部大会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受预备党员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一计在票数内。
    7、发展对象说明自己对党员所提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
    8、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经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
    六、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1、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党支部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报上级党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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