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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红外治疗仪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日期 : 2022-02-15 发布者 : 管理员 浏览量 : 3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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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红外治疗仪项目(二次)现进行院内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ZZYY20220117001;

2、采购人: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3、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红外治疗仪项目(二次),包括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售后服务条件及交货日期:(1)整机质保三年;(2)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交付验收使用;

6、交货地点: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7、设备需求、预算金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备案);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并有所响应产品的经营范围;代理商须提供厂家授权代理证明;

3、响应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相关证件。

4、信誉要求:

(1)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黑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响应活动;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自行作出书面承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2019年01月01日以来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5、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及纳税证明材料(免税企业请提供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7、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被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证明。);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不接受彩打)。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02月16日至2022年02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4:30-17:30】

采 购 人: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郑州市东大街56号

联系电话:0371-56580625 

联 系 人: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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