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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公告

日期 : 2018-09-07 发布者 : 管理员 浏览量 : 16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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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拟面向社会高层次紧缺人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医院发展需要,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60名,详见《2018年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职位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卫生医疗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取得岗位所需的职称、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及时到岗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一《2018年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要求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89179:0012:00 14:30—17:00

(二)报名地点:郑州市东大街56号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人事科

联系人:宋老师、任老师,联系电话:0371-66356351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果出现考生重复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

四)报名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

2、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三份(附件

3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原件复印件2份及有效期内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相关执业证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个人简历2份

6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

7、在职人员须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五)注意事项 

1、要求报考人员亲自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造成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网站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招聘程序

  (一)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考试在上级部门的见证下,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于20189199:0012:00 14:30—17:00二代身份证原件郑州市第一人民医人事科领取准考证(过时不领的视为放弃考试,取消资格);考试时间为2018年 9 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结构化面试内容:主要对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综合素质、基础理论、专业病例分析等进行考核。

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录取最低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及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象,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3、体检或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七)录取聘用

1、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50周岁以下招录人员进入工作单位要求服务期至少十年,50周岁及以上招录人员进入工作单位要求服务期至少五年,期间不允许辞职或者进行工作调动;社会保险、职称等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一)考官及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亲属关系的,要求实行考务回避

  (二)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核实。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371-56580617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〇一八年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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